马上就评|奥运,一堂不错的知识版权普法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孔雨童

北京冬奥会正进行得如火如荼,“奥运时空”里,每天输出着各种信息,奥运本身也在带动许多相关产业的发展。但还有个有趣现象值得一提——本届奥运会,给国人上了一堂关于“知识产权”的普法课。

马上就评|奥运,一堂不错的知识版权普法课

比如作为吉祥物的顶流“冰墩墩”——截止目前,微博话题“自制冰墩墩会侵权吗”阅读量已经达到2.2亿。“人人都想要一只冰墩墩”引发的全民二创背景下,“二创是否侵权”成为高热度话题,截至12月11日,百度搜索“冰墩墩侵权”关键词,能找到超过6600万条的相关信息。“因为冰墩墩,这是我第一次愿意仔细去看网上科普的那些法律条文”有网友留言说。而这一波讨论下,很多人迅速学习了解了诸如“自制冰墩墩表情包在网上传播”“找商家定制冰墩墩形象产品”“自制奥运视频获得打赏”等一系列行为是否侵权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都以通俗“亲民”的角度得到了普及。

冬奥前,多个平台也开启“普法教育”:1月28日,拥有2.29亿日活用户的新浪微博,给它所有用户都发送了一条提醒私信,提醒大众再奥运期间,不要“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使用权利人所播出的奥运赛事视频”,否则会侵权并受到微博“删除、屏蔽、封号”等处罚。对很多人来说,这也是第一次收到平台方如此正式的私信版权提醒。

政府层面,国家知识产权局1月12日发布消息称,对北京冬奥组委提交的会徽、名称、缩写、吉祥物、口号等63件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保护。此后,也接连有多家公司因为“侵权”行为被开出罚单并公示,如豆瓣的关联公司因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宣传而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二锅头酒业公司因为在微博发布带有奥运相关的话题,及推出带有奥运纪念酒被罚。

这些行动,无疑更好地助推奥运版权保护环境的形成,以及大众版权意识的建立。“从国家层面实行这样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令人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慑之力。”有媒体在报道中如此写到。

此言不虚,从中国过去几十年奥运、亚运会周边的盗版情况,能清晰的看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发展。1990年,北京亚运会后,熊猫“盼盼”和“1990亚运会”字样很快被多家鞋帽饮品厂家盗用,流通大江南北,不少70、80后家中至今都还留着这种“盗版”旅行包、帽子等;到了2008年奥运会,虽然盗版产品明显减少,但北京秀水街等一些地方市场摊位上也仍有真伪不明的“福娃”不时出现,屡禁不止;今年的冬奥,虽然谁都无法保证盗版百分百“杜绝”,但绝对不会再看到摊位上大摇大摆“买盗版”的场面出现,某种程度上“一墩难求”可能还恰恰反映了版权保护的成果。

很多时候,立法、执法和行政管理之外,我们也需要一些社会事件推动法律的普及和大众意识的转变,比如在2021年,89岁教授赵德馨向知网维权,就提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并引发全社会的关注思考。

本届冬奥的“普法课”也是一个新的契机,更多人通过一个可爱的吉祥物、一次关于冬奥图频上传的思考,了解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建立起不侵权、不购买盗版的意识。这些,不论是对于促进奥林匹克产业健康发展,还是对于未来中国更好的创新环境,文化繁荣的目标,都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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