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一

8、建筑节能玻璃
8.1 控 制 项
8.1.1 生产企业应符合表 8.1.1 的要求。
表8.1.1 生产基本要求
项目 |
要求 |
|
大气 污染物 排放 |
平板玻璃 |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3 |
其他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三级; 或满足地方排放标准的最低要求 |
|
污水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
|
噪声排放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
|
工作场所环境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有害因素》 GBZ 2.2 |
|
安全生产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 9006,三级 |
|
管理体系 |
完备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
注:大气污染物、污水、噪声排放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 |
8.1.2 生产企业应具有详细、合理的应用技术文件。
8.1.3 基本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8.2 评 分 项
表 8.2.1 评分项各指标权重
指标 |
权重 |
具体条文 |
权重 |
节能 |
0.53 |
8.2.2 单位产品能耗 |
0.10 |
8.2.3 原材料运输能耗 |
0.10 |
||
8.2.4 热工性能 |
0.30 |
||
8.2.5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
0.03 |
||
减排 |
0.15 |
8.2.6 清洁生产水平 |
0.05 |
8.2.7 产品认证或评价,环境产品声明 (EPD) 、碳足迹 报告 |
0.10 |
||
安全 |
0.22 |
8.2.8 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
0.02 |
8.2.9 施工安全性能 |
0.10 |
||
8.2.10 可见光反射比 |
0.10 |
||
便利 |
0.10 |
8.2.11 一般显色指数 |
0.05 |
8.2.12 适用性与经济性 |
0.05 |
Ⅰ 节 能
8.2.2 节能玻璃单位产品能耗为以下两条得分之和,总分 100 分:
1 平板玻璃的单位产品能耗符合《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0 的规定限定值,得 40 分;符合先进值,得 60 分;
2 节能玻璃生产企业近三年单位产品能耗水平或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持续 改进,总分 40 分,由专家评分。
8.2.3 原材料运输能耗评分为以下两条得分之和,但总分不超过 100 分:
1 累计运输半径不大于 500km 的原材料重量比例不小于 60%但小于 70%, 得 40 分;不小于 70%但小于 80%,得 60 分;不小于 80%但小于 90%,得 80 分;不小于 90%,得 100 分;
2 500km 以外的原材料采用铁路、轮船运输的重量比例不小于 70%但小于 80%,得 20 分;不小于 80%但小于 90%,得 40 分;不小于 90%,得 60 分。 8.2.4 热工性能按表 8.2.4 进行评分:
表8.2.4 热工性能评分规则
气候区 |
项目 |
评分规则 |
||
60分 |
80分 |
100分 |
||
严寒 |
U,W/(m2 ·K) |
1.2<U≤ 1.7 |
1.0<U≤ 1.2 |
U≤ 1.0 |
可见光透射比Tv,% |
40≤ Tv<60 |
Tv≥60 |
||
寒冷 |
U,W/(m2 ·K) |
1.5<U≤ 1.8 |
1.2<U≤ 1.5 |
U≤ 1.2 |
光热比LSG |
1.2<LSG≤ 1.3 |
LSG>1.3 |
||
夏热 冬冷 |
U,W/(m2 ·K) |
1.7<U≤2.0 |
U≤ 1.7 |
|
光热比LSG |
1.3<LSG≤ 1.4 |
LSG>1.4 |
||
夏热 冬暖 |
U,W/(m2 ·K) |
1.8<U≤2.0 |
1.5< U≤ 1.8 |
|
光热比LSG |
1.4<LSG≤ 1.6 |
1.6<LSG≤ 1.9 |
LSG>1.9 |
8.2.5 通过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得 100 分。
Ⅱ 减 排
8.2.6 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清洁生产标准 平板玻璃行业》 HJ/T 361 规定,评分规则如下:
1 达到二级水平,得 60 分;
2 达到一级水平,得 100 分。
8.2.7 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 、碳足迹报告。评分 为以下各条得分之和:
1 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总分 40 分,由专家评分;
2 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总分 30 分,由专家评分;
3 提交产品碳足迹报告,总分 30 分,由专家评分。
Ⅲ 安 全
8.2.8 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 规定的二级,得 80 分;符合一级,得 100 分。
8.2.9 安全性能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 规定,钢化玻璃同时满
足《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 JG/T 455 要求,得 100 分。
8.2.10 可见光反射比评分规则如下:
1 不大于 0.30 但大于 0.16,得 60 分;
2 不大于 0.16,得 100 分。
Ⅳ 便 利
8.2.11 一般显色指数评分规则如下:
1 不小于 0.80 但小于 0.90,得 60 分;
2 不小于 0.90,得 100 分。
8.2.12 适用性与经济性评分为以下两条之和:
1 与应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产业配套等相匹配,总分 50 分,由 专家评分;
2 与应用区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匹配,总分 50 分,由专家评分。
9、陶瓷砖
9.1 控 制 项
9.1.1 生产企业应符合表 9.1.1 的要求。
表9.1.1 生产基本要求
项目 |
要求 |
污染物排放 |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4 |
噪声排放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
工作场所环境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有害因素》 GBZ 2.2 |
安全生产 |
《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三级 |
管理体系 |
完备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注:大气污染物、污水、噪声排放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 |
9.1.2 生产企业应具备详细、合理的应用技术文件。
9.1.3 基本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9.1.4 放射性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10 中 A 类装修材 料的要求。
9.2 评 分 项
9.2.1 评分项各指标权重见表 9.2.1。
表 9.2.1 评分项各指标权重
指标 |
权重 |
具体条文 |
权重 |
节能 |
0.33 |
9.2.2 单位产品能耗或碳排放 |
0.15 |
9.2.3 原材料运输能耗 |
0.05 |
||
9.2.4 陶瓷砖厚度 |
0.10 |
||
9.2.5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
0.03 |
||
减排 |
0.15 |
9.2.6 放射性污染 |
0.10 |
9.2.7 产品认证或评价、环境产品声明(EPD) 、碳足 迹报告 |
0.05 |
||
安全 |
0.12 |
9.2.8 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
0.02 |
9.2.9 使用安全性能 |
0.10 |
||
便利 |
0.23 |
9.2.10 单件包装重量 |
0.05 |
9.2.11 建筑模数要求 |
0.03 |
||
9.2.12 烧成后无需后加工 |
0.05 |
||
9.2.13 耐污染性 |
0.05 |
||
9.2.14 适用性与经济性 |
0.05 |
||
可循环 |
0.17 |
9.2.15 生产废料回收利用 |
0.09 |
9.2.16 低质原料使用量 |
0.08 |
Ⅰ 节 能
9.2.2 单位产品能耗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1252 的规定。评分规则如下:
1 符合准入值的规定,得 60 分;
2 符合先进值的规定,得 100 分。
9.2.3 原材料运输能耗评分为以下两条得分之和,但总分不超过 100 分:
1 累计运输半径不大于 500km 的原材料重量比例不小于 60%但小于 70%, 得 40 分;不小于 70%但小于 80%,得 60 分;不小于 80%但小于 90%,得 80 分;不小于 90%,得 100 分;
2 500km 以外的原材料采用铁路、轮船运输的重量比例不小于 70%但小于 80%,得 20 分;不小于 80%但小于 90%,得 40 分;不小于 90%,得 60 分。 9.2.4 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 陶瓷砖厚度按表 9.2.4 进行评分:
表9.2.4 陶瓷砖厚度评分规则 (单位为毫米)
项目 |
评分规则 |
|||
60分 |
80分 |
100分 |
||
空心干挂陶瓷板 |
名义厚度H |
24<H≤30 |
18<H≤24 |
H≤ 18 |
广场砖 |
厚度d |
15<d≤17 |
13<d≤15 |
d≤13 |
其他产品 |
厚度d |
8<d≤10 |
5.5<d≤8 |
d≤5.5 |
9.2.5 通过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得 100 分。
Ⅱ 减 排
9.2.6 内照射指数≤0.9,外照射指数≤1.2,得 100 分。
9.2.7 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 、碳足迹报告。评分 为以下各条得分之和:
1 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总分 40 分,由专家评分;
2 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总分 30 分,由专家评分;
3 提交产品碳足迹报告,总分 30 分,由专家评分。
Ⅲ 安 全
9.2.8 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符合《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规定的二级,得 80 分;符合一级,得 100 分。
9.2.9 使用安全性能评分规则如下:
1 地面砖防滑系数(COF)≥0.60,或用于潮湿地面的地面砖摩擦性能(BPN) ≥45,得 100 分;
2 墙面砖背面应有背纹,背纹尺寸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总分 100
分,由专家评分。
Ⅳ 便 利
9.2.10 单件包装重量按表 9.2.10 进行评分:
表9.2.10 单件包装重量评分规则
项目 |
评分规则 |
||
60分 |
80分 |
100分 |
|
单件包装装量w ,kg |
40<w≤50 |
30<w≤40 |
w≤30 |
9.2.11 符合建筑模数的要求,得 100 分。
9.2.12 烧结后无需后加工,得 100 分。
9.2.13 耐污染性评分规则如下:
1 达到 4 级的要求,得 60 分;
2 达到 5 级的要求,得 100 分。
9.2.14 适用性与经济性评分为以下两条之和:
1 与应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产业配套等相匹配,总分 50 分,由 专家评分;
2 与应用区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匹配,总分 50 分,由专家评分。
V 可 循 环
9.2.15 生产废料回收利用评分为以下各条之和:
1 废瓷利用率≥90%,得 30 分;
2 废坯(含釉坯)利用率≥99%,得 30 分;
3 废釉浆回收利用率≥90%,得 40 分。
9.2.16 低质原料使用量评分规则如下:
1 占配方含量大于 30%但不大于 40%,得 60 分;
2 占配方含量大于 40%但不大于 50%,得 80 分;
3 占配方含量大于 50%,得 100 分。
10、卫生陶瓷
10.1 控 制 项
10.1.1 生产企业应符合表 10.1.1 的要求。
表10.1.1 生产基本要求
项目 |
要求 |
污染物排放 |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4 |
噪声排放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
工作场所环境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有害因素》 GBZ 2.2 |
管理体系 |
完备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注:大气污染物、污水、噪声排放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 |
10.1.2 生产企业应具备详细、合理的应用技术文件。
10.1.3 基本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10.1.4 放射性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10 中 A 类装修 材料的要求。
10.1.5 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卫生器具用水等级标准规定的 3 级。
10.2 评 分 项
10.2.1 评分项各指标权重见表 10.2.1。
表 10.2.1 评分项各指标权重
指标 |
权重 |
具体条文 |
权重 |
||
坐便 器 |
小便器 蹲便器 |
其他 |
|||
节能 |
0.58 |
10.2.2 单位产品能耗或碳排放 |
0.10 |
0.10 |
0.20 |
10.2.3 原材料运输能耗 |
0.10 |
0.10 |
0.15 |
||
10.2.4 卫生陶瓷单件重量 |
0.05 |
0.05 |
0.20 |
||
10.2.5 用水效率 |
0.25 |
0.30 |
— |
||
10.2.6 洗净功能 |
0.05 |
— |
— |
||
10.2.7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
0.03 |
0.03 |
0.03 |
||
减排 |
0.20 |
10.2.8 冲水噪声 |
0.05 |
— |
— |
10.2.9 放射性污染 |
0.10 |
0.15 |
0.15 |
||
10.2.10 产品认证或评价、环境产品声明(EPD) 、 碳足迹报告 |
0.05 |
0.05 |
0.05 |
||
安全 |
0.02 |
10.2.11 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
0.02 |
0.02 |
0.02 |
便利 |
0.10 |
10.2.12 安装、更换和维护 |
0.05 |
0.05 |
0.05 |
10.2.13 适用性与经济性 |
0.05 |
0.05 |
0.05 |
||
可循环 |
0.10 |
10.2.14 生产废料回收利用 |
0. 05 |
0.05 |
0.05 |
10.2.15 低质原料使用量 |
0.05 |
0.05 |
0.05 |
Ⅰ 节 能
10.2.2 单位产品能耗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 额》 GB21252 的规定。评分规则如下:
1 符合准入值的规定,得 60 分;
2 符合先进值的规定,得 100 分。
10.2.3 原材料运输能耗评分为以下两条得分之和,但总分不超过 100 分:
1 累计运输半径不大于 500km 的原材料重量比例不小于 60%但小于 70%, 得 40 分;不小于 70%但小于 80%,得 60 分;不小于 80%但小于 90%,得 80 分;不小于 90%,得 100 分;
2 500km 以外的原材料采用铁路、轮船运输的重量比例不小于 70%但小于 80%,得 20 分;不小于 80%但小于 90%,得 40 分;不小于 90%,得 60 分。 10.2.4 单件重量符合表 10.2.4 的要求,得 100 分。
表10.2.4 单件重量要求
产品类别 |
单件重量, kg |
坐便器(含水箱) |
≤40 |
蹲便器 |
≤20 |
小便器 |
≤ 15 |
其他 |
≤20 |
10.2.5 用水效率优于国家现行有关卫生器具用水等级标准规定的 3 级,评分规 则如下:
1 达到 2 级的要求,得 80 分;
2 达到 1 级的要求,得 100 分。
10.2.6 坐便器洗净功能评分规则如下:
1 每次冲洗后累积残留墨线的总长度不大于 25mm,且每一段残留墨线长 度不大于 13mm,得 60 分;
2 每次冲洗后累积残留墨线的总长度不大于 15mm,且每一段残留墨线长 度不大于 6mm,得 100 分。
10.2.7 通过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得 100 分。
Ⅱ 减 排
10.2.8 坐便器的冲水噪声按表 10.2.8 评分:
表10.2.8 坐便器冲水噪声要求评分规则
项目 |
评分规则 |
||
60 分 |
80 分 |
100 分 |
|
冲水噪声, dB |
60<L10≤65 50<L50≤55 |
55<L10≤60 45<L50≤50 |
L10≤55 L50≤45 |
10.2.9 内照射指数≤0.9,外照射指数≤1.2,得 100 分。
10.2.10 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 、碳足迹报告。评 分为以下各条得分之和:
1 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总分 40 分,由专家评分;
2 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总分 30 分,由专家评分;
3 提交产品碳足迹报告,总分 30 分,由专家评分。
Ⅲ 安 全
10.2.11 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符合《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规定的二级,得 80 分;符合一级,得 100 分。
Ⅳ 便 利
10.2.12 易于安装、更换和维护,总分 100 分,由专家评分。
10.2.13 适用性与经济性评分为以下两条之和:
1 与应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产业配套等相匹配,总分 50 分,由 专家评分;
2 与应用区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匹配,总分 50 分,由专家评分。
Ⅴ 可 循 环
10.2.14 生产废料回收利用评分为以下各条之和:
1 废瓷利用率≥90%,得 30 分;
2 废坯(含釉坯)利用率≥99%,得 30 分;
3 废釉浆回收利用率≥90%,得 40 分。
10.2.15 低质原料使用量评分规则如下:
1 占配方含量大于 30%但不大于 40%,得 60 分;
2 占配方含量大于 40%但不大于 50%,得 80 分;
3 占配方含量大于 50%,得 100 分。
11、预拌
11.1 控 制 项
11.1.1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符合表 11.1.1 的要求。
表11.1.1 生产基本要求
项目 |
要求 |
大气污染物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三级; 或满足地方排放标准的最低要求 |
污水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二级 |
噪声排放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
工作场所环境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有害因素》GBZ 2.2 |
安全生产 |
不得使用含有亚硝酸盐、氯盐、邻苯二甲酸酯类成分的原材料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三级 |
管理体系 |
完备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11.1.2 设备设施选配等全过程管理应满足当地预拌砂浆绿色 (清洁化) 生产管 理的相关规定。
11.1.3 生产企业应具备详细、可行的应用技术文件。
11.1.4 普通砂浆、干混陶瓷砖粘结砂浆的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预拌砂浆》 GB/T 25181 的要求; EPS 外墙外保温系统用粘结砂浆、EPS 外墙外保温系统用 抹面砂浆的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材料》 GB/T 29906 的要求;其他预拌砂浆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1.2 评 分 项
11.2.1 评分项各指标权重见表 11.2.1。
表 11.2.1 评分项各指标权重
指标 |
权重 |
具体条文 |
权重 |
节能 |
0.15 |
11.2.2 原材料运输能耗 |
0.05 |
11.2.3 单位产品能耗水平或碳排放 |
0.07 |
||
11.2.4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
0.03 |
||
减排 |
0.25 |
11.2.5 大气污染物 (不含颗粒物) 排放 |
0.05 |
11.2.6 颗粒物排放 |
0.10 |
||
11.2.7 普通砂浆散装率和特种砂浆袋装率 |
0.05 |
||
11.2.8 产品认证或评价、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碳足迹 报告 |
0.05 |
||
安全 |
0.40 |
11.2.9 强度 |
0.12 |
11.2.10 强度离散系数 |
0.12 |
||
11.2.11 耐久性能 |
0.12 |
||
11.2.12 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
0.02 |
11.2.13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
0.02 |
||
便利 |
0.10 |
11.2.14 施工性能 |
0.05 |
11.2.15 适用性与经济性 |
0.05 |
||
可循环 |
0.10 |
11.2 16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0.05 |
11.2.17 灰料利用 |
0.05 |
Ⅰ 节 能
11.2.2 原材料运输能耗。 评分为以下两条得分之和,但总分不超过 100 分:
1 累计运输半径不大于 500km 的原材料重量比例不小于 60%但小于 70%, 得 40 分;不小于 70%但小于 80%,得 60 分;不小于 80%但小于 90%,得 80 分;不小于 90%,得 100 分;
2 500km 以外的原材料采用铁路、轮船运输的重量比例不小于 70%但小于 80%,得 20 分;不小于 80%但小于 90%,得 40 分;不小于 90%,得 60 分。 11.2.3 近三年单位产品能耗水平持续改进,评分为以下各条得分之和:
1 有能源分级计量 20 分;
2 能源计量器具具备在线采集、上传等功能 20 分;
3 建立能效管理信息系统 30 分;
4 根据能效管理信息系统分析结果进行持续改进 30 分。
11.2.4 通过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得 100 分。
Ⅱ 减 排
11.2.5 厂区二氧化硫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表 2 规定 的二级,得 60 分;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相关的各地方标准规定,得 100 分。 11.2.6 厂区大气颗粒物排放,评分为以下各条之和:
1 有组织排放中,自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 4915 的规定,得 40 分;符合各地方标准对当地大气颗粒物排放规定, 得 60 分;
2 无组织排放中,大气颗粒污染物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5 的规定,得 20 分;符合各地方标准对当地大气颗粒物排放规定,得 40 分。
11.2.7 普通砂浆的散装率,特种砂浆的袋装率。评分规则如下:
1 普通砂浆年度散装率达到 70%,得 60 分;达到 80%,得 80 分;达到 90%,得 100 分;
2 每吨特种砂浆对包装袋的平均消耗量不小于 40 个,得 0 分;不小于 25 个但小于 40 个,得 60 分;不小于 20 个但小于 25 个,得 80 分;小于 20 个, 得 100 分。
11.2.8 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碳足迹报告。评分 为以下各条得分之和:
1 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总分 40 分,由专家评分;
2 提交环境产品声明 (EPD)报告,总分 30 分,由专家评分;
3 提交产品碳足迹报告,总分 30 分,由专家评分。
Ⅲ 安 全
11.2.9 强度评分规则如下:
1 普通砂浆抗压强度实测值与设计值的比值大于 2.0,得 50 分;不小于 1.0 但小于 1.15,或不小于 1.5 但小于 2.0,得 75 分;不小于 1.15 但小于 1.5,得 100 分;
2 EPS 外墙外保温系统用粘结砂浆、EPS 外墙外保温系统用抹面砂浆的原 始拉伸粘结强度的实测值与设计值的比值不小于 1.0 但小于 1.2,得 50 分;不小 于 1.8,得 75 分;不小于 1.2 但小于 1.8,得 100 分;
3 干混陶瓷砖粘结砂浆的原始拉伸粘结强度的实测值与设计值的比值不 小于 1.0 但小于 1.5,得 50 分;不小于 2.5,得 75 分;不小于 1.5 但小于 2.5, 得 100 分。
11.2.10 连续 10 个批次产品强度的离散系数评分规则如下:
1 不大于 30%但大于 20%,得 40 分;
2 不大于 20%但大于 10%,得 60 分;
3 不大于 10%,得 100 分。
11.2.11 耐久性能评分规则如下:
1 普通砂浆冻融循环后抗压强度损失率的设计值与实测值的比值不小于 1.0 但小于 1.5,得 50 分;大于 1.5 但不大于 2.0,得 75 分;大于 2.0,得 100 分;
2 EPS 外墙外保温系统用粘结砂浆、 EPS 外墙外保温系统用抹面砂浆、干 混陶瓷砖粘结砂浆的耐水、耐冻融拉伸粘结强度实测值与设计值的比值不小于 1.0 但小于 1.2 ,得 50 分;不小于 1.8 ,得 75 分;不小于 1.2 但小于 1.8 ,得 100 分。
11.2.12 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 规定的二级,得 80 分;符合一级,得 100 分。
11.2.13 通过 GB/T 19022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00 分。
Ⅳ 便 利
11.2.14 施工便利性评分规则如下:
1 普通砂浆保水率的实测值与设计值比值不小于 1.00 但小于 1.05,得 50分;不小于 1.10,得 75 分;不小于 1.05 但小于 1.10,得 100 分;
2 EPS 外墙外保温系统用粘结砂浆、EPS 外墙外保温系统用抹面砂浆的可 操作时间不小于 1.5h 时,拉伸粘结强度的实测值与设计值的比值不小于 1.0 但 小于 1.2,得 50 分;不小于 1.8,得 75 分;不小于 1.2 但小于 1.8,得 100 分;
3 干混陶瓷砖粘结砂浆分别晾置20min后的拉伸粘结强度的实测值与设计 值的比值不小于 1.0 但小于 1.2 ,得 50 分;不小于 1.8 ,得 75 分;不小于 1.2 但 小于 1.8,得 100 分。
11.2.15 适用性与经济性,评分为以下两条之和:
1 与应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产业配套等相匹配,总分 50 分,由 专家评分;
2 与应用区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匹配,总分 50 分,由专家评分。
Ⅴ 可 循 环
11.2.16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评分规则如下:
1 不小于 30%但小于 40%,得 40 分;
2 不小于 40%但小于 50%,得 55 分;
3 不小于 50%但小于 60%,得 70 分;
4 不小于 60%但小于 70%,得 85 分;
5 不小于 70%,得 100 分。
11.2.17 消纳生产过程产生的灰料。配备自动回灰设备、计量配料系统,可操 作性强,回收利用合理,总分 100 分,由专家评分。
12、其他
12.0.1 其他建材产品在符合绿色建材定义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参照本导则 的评价方法和技术指标进行评价。
12.0.2 满足本导则评分项要求的进行评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13、加分项
13.0.1 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且环境影响明 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总分 2 分,由专家评分。
13.0.2 建筑材料具有突出的创新性且性能明显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总分 3 分, 由专家评分。
全文完
来源于网络整理
END
情趣用品,延时产品,各种都有,添加 微信:yztt15 备注:情趣!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i1026.com/18404.html